2011年5月26日 星期四

The complete Sherlock Holmes 福爾摩斯全集


最近一時不知道要看什麼書,把之前買的福爾摩斯全集拿起來看,目前只看到第二個故事,小時候看的是注音版,而且年代久遠,幾乎完全不記得故事內容了,而且我想我小時候也沒有把全集看完,現在重新開始看,可以理解這套推理小說為什麼會成為經典,其實每一則故事並不太長,不過卻能緊扣人心,Sherlock Holmes總是以敏銳的觀察力來破案,這樣的故事永遠都會讓人津津樂道,難怪現在大部分的推理劇都有類似的劇情。BBC在去年就又將Sherlock Holmes和Watson放到21世紀的現代倫敦,也滿有趣的,只是看到Sherlock Holmes很愛傳簡訊有點怪怪的,哈哈。

我還是最喜歡Jeremy Brett演的Sherlock Holmes,據Wiki上的資料,他為了演出最好的Sherlock Holmes,最後幾乎是走火入魔,即使下班他也無法脫離Holmes這個角色,之後他深受精神疾病的折磨,不過他的精準的詮釋讓我看小說時,腦中浮現的是他的Holmes。

第一個故事是A study in scarlet,其中有很多經典的話:

1. There is nothing new under the sun. It has all been done before.

2. There's the scarlet thread of murder running through the colourless skein of life, and our duty is to unravel it, and isolate it, and expose every inch of it.

3. It is a capital mistake to therorize before you have all the evidence. It biases the judgment.

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

分享兩則quotes -關於Living

Robert M. Pirsig-
To live only for some future goal is shallow. It's the sides of the mountain that sustain life, not the top.

Ring Lardner-
Life is tough. Three out of three people die, so shut up and deal. 這個太貼切了啦!

2011年5月19日 星期四

靈異第六感 The sixth sense

昨天看到電視重播,以前好像就看過兩三次左右了吧,不過昨天再看一次,還是覺得超好看,
當時的小童星Haley Joel Osmen和演媽媽的Toni Collette的精湛演技是我認為讓這部電影值得一看再看的原因之一。

這是我在Youtube上找到最經典的一幕,我每次聽到最後小孩說死去的外婆要告訴媽媽:The answer is everyday.然後他問媽媽:你到墳前問了外婆什麼?媽媽說:Do I make her proud ,眼淚真的會飆出來,我每次看都會哭,連超討厭鬼片的John,昨天和我一起看完都說,這部真的是百看不厭!

2011年5月18日 星期三

如何讓英文聽力進步?

其實這個問題的答案,是所有學英文的人最想知道的,或許講英文時你可以亂講,說實在的,以錯誤的文法說話,我相信大部分美國人都聽得懂,就好像有美國人說出奇怪中文一樣,我想我們講中文的人也都能很快了解她想說什麼,不過當你成功說出一句英文,對方回應你十句,你卻因為聽不懂而無法回答呢?這就是訓練英聽的重要性了,而且當你聽懂他們說的話才能依樣畫葫蘆,學著說,才更能說出正確的英文,大量聽一直都是大家認為學習語言的第一步。

不過要怎麼練習呢?我的方法其實會進步的有點慢,如果需要有計畫性並想要快點看到效果,可能不要按照我的方法,不過如果是想要快樂訓練英文聽力,不在乎花多少時間,用我的方法一定會很輕鬆,我自己是覺得還算不錯有效。

其實我的方法很簡單,就是每天至少看沒有字幕的英文節目或是戲劇一兩個小時,我想這需要對美國的文化要有興趣的人才能做到吧,我不會把同樣的東西聽很多次,我也不太愛看新聞,我就只看我想看的,像是一堆喜劇影集和有點沒水準的實境秀,還有像是恐怖的辦案現場和神秘事件之類,我想我的興趣很廣泛,就因我剛好可以住在美國,而我以前就超愛美國影集,所以我覺得美國電視簡直是我的寶,我幾乎每天都會看超過兩個小時的電視,而且由於我看的都是我想看的,我去年剛來時其實會在看完一集影集後,還是不懂為什麼那個人要殺人,只聽懂3成吧,不過由於我對這些戲劇和電視節目的熱愛,我強迫我一定要看懂,應該是因為我真的很想知道故事內容,所以並不感覺痛苦,我不會同一集看兩三次(用電視看其實也不行),不過我會只看特定的影集或是節目,我覺得這是一個要件,因為雖然電視上的美語一般都是最標準的腔調,除了演員刻意表演有口音的的角色除外,但是每個人多少都還是會有不同的說話速度和口氣,所以我認為一直聽同樣演員或是主持人說話,會比較能跟上,我都會試著去聽出每一個秀或是影集裡常說的話和口氣,有點像是我看英文小說的方法,我發現人會慢慢適應特定的人說話的速度和口氣,久了自然就會從只聽到前後字變成幾乎可以聽到一整句話,不過我認為這樣學習的前提是要有基本的英文能力,原本知道的單字量要夠多,因為我覺得我因此進步,並不是我完全從聽力來學一堆新的單字,我其實本來就知道這些字,我只是因為需要讓我的耳朵適應他們說話的速度。

很多人會在網路上聽英文新聞或是廣播,我覺得這也很好,只是我覺得一定要找到自己真的喜歡聽的,沒興趣你就不會專心,也無法持久,所以我不認為一定要聽很有水準的節目,其實很多時候很白癡的節目,你會看得很輕鬆,一旦你忘記自己是為了學英文而來看這些節目,你慢慢就會發現自己在進步,聽起來有點奇怪,不過是真的!

只是一旦感覺進步,以我而言,我會再擴大我的範圍,當我發現我看一般影集和綜藝節目都沒什麼困難時,我開始看脫口秀或是較嚴肅的時事論壇,因為我也滿想了解一下他們都在討論什麼,當聽力程度達到一定程度,看這些節目可以學到一些比較有水準的字和說話方式,可以讓自己的程度更加往上一層。

很多人說絕對不要看字幕學英文,我同意,一旦看字幕,你就無法專心聽,不過,如果是一開始真的聽得很痛苦,完全跟不上,我並不覺得完全不能看,只是可能要慢慢減低自己依賴字幕的次數,像是慢慢對這個節目主持人說話的速度習慣後,就開始讓自己不要看字幕,慢慢就會跟上了。

寫了一大堆,我想我來做個重點整理吧:
1.找出自己喜歡的英文節目,才能持久和專心
2.每天都要有一到兩個小時的時間聽全英文
3.影片盡量不要有字幕
4.不用逼自己同一個東西聽好幾次,不要在乎不會的字或沒聽到的部分,而是每天都看或聽同一個節目
5.視情況慢慢擴大興趣的範圍

我不敢說我現在聽力有多好,我還是常常有聽錯的時候,尤其遇到說話超快的人,還是會有時感到挫折,不過至少還是有所進步,這樣的進步讓我更了解這個國家和他們的語言了,而且從當中得到許多樂趣,這種學習是要持續不斷的,如果能把聽英文當做一個休閒娛樂,何樂而不為?

If Ignorance Is Bliss, Why Aren't There More Happy People?: Smart Quotes for Dumb Time By John Lloyd and John Mitchinson

這是我很久之前就下載的書,裡面以A~Z整理出不同項目的經典語錄,這種書就是無聊看個幾則,其中很多對人生或生活幽默的體認,我想我應該要每一週分享一些有趣的,這樣我也可以逼自己把這本書翻完


Charles Dickens
- I feel an earnest and humble desire, and shall do till I die, to increase the stock of harmless cheerfulness.

W. C. Fields
-Start every day off with a smile and get it over with. 如果每天都是用這樣的心情過生活,應該可以比較開心

逛街英文

我想很多人都會想知道一些生活用的英文,我之前也有買一些生活英語用書,不過我認為他們教的都滿不實用的,我不太清楚為什麼,其實我認為都只要記一些簡單的說法就好,有時候那種書會寫出一些美國人並不常說的話,當然我是不知道英國人的一般生活用語,說不定那些說的是英式用法,把一些話說的很好聽之類的,不過不管如何,簡單好記的用語,可以幫助你通行無阻,有時可以從簡單的用法自己做變化,大致上都不會錯太多,如果只是想要出國玩時,能做簡單溝通,把我說的背起來準沒錯! 所以往後我會多寫一些我在生活上發現會常說的話,都是很基本的又實用的,本人胸無大志,沒有要把英文學到多高深的境界,只希望不要說出太奇怪的英文,讓別人聽不懂,當然你能成功說出一句話,可能美國人會回你十幾句,你可能會聽不懂,那就是聽力的訓練了,下篇再來分享我在美國一年來聽力進步的方法,我沒有去上課,完全是自己亂練成的,而且我的基礎本來就不太差,可能不是適用每個人,不過有興趣的人就看看吧!

回到正題,到國外我想幾乎每一個人一定會做的事就是逛街買東西,那有一些重點常用的會話,我目前想到的就以下這些,以後有再想到再補上來:

通常店員會過來詢問你有沒有需要幫忙,她可能會說:Do you need any help? 你如果只是想先逛逛,你可以說:No, I'm good. 或是 No, I'm just looking. "I'm good"這句十分好用,如果在餐廳服務生問你是否要再refill,或是要不要甜點之類,而你不想要了,你可以說:No, Thank you. I'm good.

如果你想要找一樣東西,你可以說:Where can I find + something? 如果你不確定他們有沒有你要的東西,你想問他們有沒有在賣那一樣商品,你可以說Do you have +something? 要記住不是Do you "sell" something,不能直接中翻英喔!

通常來美國就是要買一些便宜的衣服,你找不到你要的尺寸要怎麼問呢? 你可以說: Do you have this in large?(這件衣服有大號的嗎?) 記住不要說L,一定要說完整的字,如果尺寸是數字,你可以說Do you have a size 28 for this?(這件有28號的嗎?)

找到你要的衣服,當然是要試穿看看囉,在美國很多試衣間是要店員幫你用鑰匙打開的,你可以直接問:Can I try this on? 或是你可以說: Do I need a key for the fitting room? 不管怎麼問,店員就會知道你想要試穿,她就會幫你了。

選到喜歡的東西要結帳了,店員一般會先問你:Did you find everything all right?當然啦,通常都買東西了,就是yes囉,或是她會說How did you find everything today? 你可以回說: Everything is just fine.你可能會有她們的會員卡,如果迷糊店員忘記問你,你可以說:Can I give you my 卡名?我會寫卡名,是因為通常不會是叫做VIP card之類的,通常會有她們店家自己的名字。然後通常如果你第一次去她們會推銷你辦卡之類,當然你想辦就給一些基本資料,然後會收到一堆spam(垃圾廣告信),如果不想就說:No thank you.簡單明瞭。

目前就想到這些,希望對大家有點幫助,我知道很多話都不是只有一種說法,不過我認為把簡單常用的記住,把這些話說習慣,反而比記一堆困難的要有用,而且學第二語言也只是要能溝通,能夠成功溝通就應該算是很大的成就吧!

2011年5月16日 星期一

速食店英文

知道去速食店點餐的英文是在美國生活最基本的的要件(是真的,速食店就像是台灣的便當店,又快又便宜,懶得煮飯又沒錢,我就只能去那裏吃飯了),我想基本點幾號餐應該大家都會,通常店員還會問要店內吃(for here)還是外帶(to go),點完餐時我通常喜歡說:That's it或是That's all,讓店員知道我點完了,當你在旁邊等餐時,可能會有別的店員不知道你點過了,他可能會問:May I help you? 你可以說:I have already been taken care of.或是她可能會問:Have you been helped?那你就說:Yes就好。那當你的餐好了,店員通常會跟你說: You're all set. (你的餐點都到齊了),這句就不只是買餐會遇到,很多時候都會遇到,通常去櫃檯辦事,都辦好時,店員(行員)常會說You're all set,很常聽到,一定要會的。

"離題"的英文

在講中文時,常常會說:現在好像有點離題了,不過在英文裡我並不常聽到別人這樣說,John說通常會是講課的人會說:I think we're getting a little off topic. 這就是離題的英文說法。
Example: I think we're getting a little off topic, but I am just trying to get the point across. 我想我們有點離題了,不過我只是想要說明我的論點。

2011年5月4日 星期三

The Hangman's daughter by Oliver Pötzsch


這本小說的作者是德國電視的劇作家Oliver Pötzsch,故事時間背景是mid-1600s的Schongau,那個年代在那樣的小鎮,大家都還迷信有巫婆的存在,被懷疑有行巫術的女人都會被燒死,鎮上有小孩接二連三的被殘暴的殺害,每一個受害小孩身上都有不明的記號,而這些小孩在生前都常常被看到與鎮上一名產婆來往,產婆的工作總是叫人感到神秘,她們懂得各種藥物。即使在把產婆關起來後,還是有小孩被殺害,難道真的是巫術?其中的主人翁是一個人人避而遠之的劊子手(hangman) Jakob Kuisl,他被奉命對他向來信任的產婆刑求,Jacob他不相信巫術的存在,在調查真相的當中,Jacob和女兒Magdalena以及醫生的兒子Simon遭遇到的才是真正的惡魔.....

當初看到有人的書評寫這個故事步調很緊湊,這所言不假,不過我總覺得太多地方都故意在吊讀者的胃口,是有點討厭的那種,我想這也是一個讓人不得不要一口氣看完的要點,不過我會覺得故事前面寫得很吊人胃口,後面結局反而會讓我覺得太簡單,不過我真的很喜歡hangman這個角色,有點像是不完美的英雄,畢竟他是以殺人為生;他懂得很多醫學知識又有先進的調查思考方式,又會打鬥,又有正義感,真的符合一般故事裡的英雄特性。

大體上,是一本滿具娛樂性的小說,故事很簡單,如果閒閒在家沒事,可以隨意的把它看完,順便學一些古時候人物以及物品的單字。只是,到底為什麼書名叫作The hanman's daughter?其實主角的女兒出現的場景不多,不過我想如果書名只叫The hangman,好像比較不吸引人,不知道這是不是原因?

在書的後記中提到,作者本人真的是劊子手Kuisl的後代.主角Jakob Kuisl和他的家人的存在也是有根據的,並且書中敘述的很多hangman有的醫學知識和工作的情況都是有考據的。

故事整體我給它3顆星,如果對那個年代的hangman的工作情況有興趣,並且想要配合緊湊的懸疑劇情來了解一些歷史,這本也算是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