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9日 星期六

生活英文系列-排隊

在美國大部分民眾都很守秩序,很多時候會有人在排隊,只是就像是在台灣,有時候你會看不出哪裡是在排隊,哪些人只是在旁邊等,當你看不出時,你要怎麼問呢?
你可以隨便問一個很像是在排隊的人: Is this the line?
那如果你看到一個人好像在排隊,不過你不太確定,你可以問他:Are you waiting in line?
如果你在排隊,然後有人不知道,插隊到你前面,你可以跟他說:I'm sorry. I was in line.
那你不確定是要排隊還是要抽號碼牌,你可以問: Do I need to get in line or take a number?
那要怎麼說:那個人插隊?你可以說: That guy was cutting in line.

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

生活英文學習

最近有一個想法,就是希望有看到我的網誌的人,可能很多都是對英文也有興趣的人,如果各位有在生活上遇到不會翻成英文的地方,可以留言給我,我會盡可能幫大家找答案並解答,我本身沒有很厲害,不過我的老師雖是台灣人,不過完全是美國人的英文程度,美國朋友常常忘記他是台灣來的,也有現成的美國朋友可以詢問,這樣一來我也能一起學習,有時候自己一個人學習,想得不夠多,希望有興趣的人,可以給我這個機會幫忙並一起學習!

神秘化身(The Likeness) by Tana French


這本好像是去年買的,不過只看前面一些些覺得不太喜歡作者的文筆風格就沒看了,最近想說不要浪費錢,還是把它看完了。

這本是作者的第二本小說,我沒看過第一本(In the woods),好像這本主角是第一本中也有出現的,這本書有提到一些前一本書的事,不過沒看過前一本完全不影響,因為主要故事完全和前一本不相干, 這本書大意是警探Cassie之前曾經做過臥底的工作,創造了一個假的身分叫做Lexie,這個臥底任務後來在Cassie遭刺傷,就結束了,只是這個名字卻在多年後又出現,只是這個名字的主人不是Cassie,而是在一個廢棄小屋中的一名女屍,這名女屍除了使用著一樣的名字外,她的外表和Cassie就有如雙胞胎一樣的相似,這讓Cassie有機會假扮這個神秘女子,並且進入她的生活,找出她的祕密和兇手。

這個故事大體上很棒,不過我不喜歡作者的寫作方式,我總覺得廢話太多,很多部分是在形容內心複雜並有些抽象的感覺,也有很多對話,不過有很多地方都是很瑣碎的對話,其實這樣的寫法應該是想要讓讀者對其中人物的個性有更深入的了解,這本書還算受歡迎,我想還是很多人喜歡這種寫法,就只是不太對我胃口。 不過作者很深入的形容臥底的心情以及工作,算是我覺得很不錯的地方。

由於故事還不錯,就給三顆星吧。如果想要練習看英文小說,並不推薦,對話中太多愛爾蘭式英文,並且很多奇怪形容,不是非常好懂,可能會感到挫折。

2011年6月23日 星期四

怎麼拉長了臉? 英文怎麼說

昨天看小說,看到這一句:Why the long face? 覺得很有意思,這在中文裡還滿常說的,就是"怎麼拉長了臉?"真不知道這樣的形容是先從英文來的還是中文

之前還發現英語中的"丟臉"真的可以說:lose face,這是真的從中文來的,(可以參考這一個網站: http://www.phrases.org.uk/meanings/lose-face.html )之後有人另外用save face來表示挽救名譽的意思。不同國家語言之間的交互影響,真的很有趣!

2011年5月26日 星期四

The complete Sherlock Holmes 福爾摩斯全集


最近一時不知道要看什麼書,把之前買的福爾摩斯全集拿起來看,目前只看到第二個故事,小時候看的是注音版,而且年代久遠,幾乎完全不記得故事內容了,而且我想我小時候也沒有把全集看完,現在重新開始看,可以理解這套推理小說為什麼會成為經典,其實每一則故事並不太長,不過卻能緊扣人心,Sherlock Holmes總是以敏銳的觀察力來破案,這樣的故事永遠都會讓人津津樂道,難怪現在大部分的推理劇都有類似的劇情。BBC在去年就又將Sherlock Holmes和Watson放到21世紀的現代倫敦,也滿有趣的,只是看到Sherlock Holmes很愛傳簡訊有點怪怪的,哈哈。

我還是最喜歡Jeremy Brett演的Sherlock Holmes,據Wiki上的資料,他為了演出最好的Sherlock Holmes,最後幾乎是走火入魔,即使下班他也無法脫離Holmes這個角色,之後他深受精神疾病的折磨,不過他的精準的詮釋讓我看小說時,腦中浮現的是他的Holmes。

第一個故事是A study in scarlet,其中有很多經典的話:

1. There is nothing new under the sun. It has all been done before.

2. There's the scarlet thread of murder running through the colourless skein of life, and our duty is to unravel it, and isolate it, and expose every inch of it.

3. It is a capital mistake to therorize before you have all the evidence. It biases the judgment.

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

分享兩則quotes -關於Living

Robert M. Pirsig-
To live only for some future goal is shallow. It's the sides of the mountain that sustain life, not the top.

Ring Lardner-
Life is tough. Three out of three people die, so shut up and deal. 這個太貼切了啦!

2011年5月19日 星期四

靈異第六感 The sixth sense

昨天看到電視重播,以前好像就看過兩三次左右了吧,不過昨天再看一次,還是覺得超好看,
當時的小童星Haley Joel Osmen和演媽媽的Toni Collette的精湛演技是我認為讓這部電影值得一看再看的原因之一。

這是我在Youtube上找到最經典的一幕,我每次聽到最後小孩說死去的外婆要告訴媽媽:The answer is everyday.然後他問媽媽:你到墳前問了外婆什麼?媽媽說:Do I make her proud ,眼淚真的會飆出來,我每次看都會哭,連超討厭鬼片的John,昨天和我一起看完都說,這部真的是百看不厭!

2011年5月18日 星期三

如何讓英文聽力進步?

其實這個問題的答案,是所有學英文的人最想知道的,或許講英文時你可以亂講,說實在的,以錯誤的文法說話,我相信大部分美國人都聽得懂,就好像有美國人說出奇怪中文一樣,我想我們講中文的人也都能很快了解她想說什麼,不過當你成功說出一句英文,對方回應你十句,你卻因為聽不懂而無法回答呢?這就是訓練英聽的重要性了,而且當你聽懂他們說的話才能依樣畫葫蘆,學著說,才更能說出正確的英文,大量聽一直都是大家認為學習語言的第一步。

不過要怎麼練習呢?我的方法其實會進步的有點慢,如果需要有計畫性並想要快點看到效果,可能不要按照我的方法,不過如果是想要快樂訓練英文聽力,不在乎花多少時間,用我的方法一定會很輕鬆,我自己是覺得還算不錯有效。

其實我的方法很簡單,就是每天至少看沒有字幕的英文節目或是戲劇一兩個小時,我想這需要對美國的文化要有興趣的人才能做到吧,我不會把同樣的東西聽很多次,我也不太愛看新聞,我就只看我想看的,像是一堆喜劇影集和有點沒水準的實境秀,還有像是恐怖的辦案現場和神秘事件之類,我想我的興趣很廣泛,就因我剛好可以住在美國,而我以前就超愛美國影集,所以我覺得美國電視簡直是我的寶,我幾乎每天都會看超過兩個小時的電視,而且由於我看的都是我想看的,我去年剛來時其實會在看完一集影集後,還是不懂為什麼那個人要殺人,只聽懂3成吧,不過由於我對這些戲劇和電視節目的熱愛,我強迫我一定要看懂,應該是因為我真的很想知道故事內容,所以並不感覺痛苦,我不會同一集看兩三次(用電視看其實也不行),不過我會只看特定的影集或是節目,我覺得這是一個要件,因為雖然電視上的美語一般都是最標準的腔調,除了演員刻意表演有口音的的角色除外,但是每個人多少都還是會有不同的說話速度和口氣,所以我認為一直聽同樣演員或是主持人說話,會比較能跟上,我都會試著去聽出每一個秀或是影集裡常說的話和口氣,有點像是我看英文小說的方法,我發現人會慢慢適應特定的人說話的速度和口氣,久了自然就會從只聽到前後字變成幾乎可以聽到一整句話,不過我認為這樣學習的前提是要有基本的英文能力,原本知道的單字量要夠多,因為我覺得我因此進步,並不是我完全從聽力來學一堆新的單字,我其實本來就知道這些字,我只是因為需要讓我的耳朵適應他們說話的速度。

很多人會在網路上聽英文新聞或是廣播,我覺得這也很好,只是我覺得一定要找到自己真的喜歡聽的,沒興趣你就不會專心,也無法持久,所以我不認為一定要聽很有水準的節目,其實很多時候很白癡的節目,你會看得很輕鬆,一旦你忘記自己是為了學英文而來看這些節目,你慢慢就會發現自己在進步,聽起來有點奇怪,不過是真的!

只是一旦感覺進步,以我而言,我會再擴大我的範圍,當我發現我看一般影集和綜藝節目都沒什麼困難時,我開始看脫口秀或是較嚴肅的時事論壇,因為我也滿想了解一下他們都在討論什麼,當聽力程度達到一定程度,看這些節目可以學到一些比較有水準的字和說話方式,可以讓自己的程度更加往上一層。

很多人說絕對不要看字幕學英文,我同意,一旦看字幕,你就無法專心聽,不過,如果是一開始真的聽得很痛苦,完全跟不上,我並不覺得完全不能看,只是可能要慢慢減低自己依賴字幕的次數,像是慢慢對這個節目主持人說話的速度習慣後,就開始讓自己不要看字幕,慢慢就會跟上了。

寫了一大堆,我想我來做個重點整理吧:
1.找出自己喜歡的英文節目,才能持久和專心
2.每天都要有一到兩個小時的時間聽全英文
3.影片盡量不要有字幕
4.不用逼自己同一個東西聽好幾次,不要在乎不會的字或沒聽到的部分,而是每天都看或聽同一個節目
5.視情況慢慢擴大興趣的範圍

我不敢說我現在聽力有多好,我還是常常有聽錯的時候,尤其遇到說話超快的人,還是會有時感到挫折,不過至少還是有所進步,這樣的進步讓我更了解這個國家和他們的語言了,而且從當中得到許多樂趣,這種學習是要持續不斷的,如果能把聽英文當做一個休閒娛樂,何樂而不為?

If Ignorance Is Bliss, Why Aren't There More Happy People?: Smart Quotes for Dumb Time By John Lloyd and John Mitchinson

這是我很久之前就下載的書,裡面以A~Z整理出不同項目的經典語錄,這種書就是無聊看個幾則,其中很多對人生或生活幽默的體認,我想我應該要每一週分享一些有趣的,這樣我也可以逼自己把這本書翻完


Charles Dickens
- I feel an earnest and humble desire, and shall do till I die, to increase the stock of harmless cheerfulness.

W. C. Fields
-Start every day off with a smile and get it over with. 如果每天都是用這樣的心情過生活,應該可以比較開心

逛街英文

我想很多人都會想知道一些生活用的英文,我之前也有買一些生活英語用書,不過我認為他們教的都滿不實用的,我不太清楚為什麼,其實我認為都只要記一些簡單的說法就好,有時候那種書會寫出一些美國人並不常說的話,當然我是不知道英國人的一般生活用語,說不定那些說的是英式用法,把一些話說的很好聽之類的,不過不管如何,簡單好記的用語,可以幫助你通行無阻,有時可以從簡單的用法自己做變化,大致上都不會錯太多,如果只是想要出國玩時,能做簡單溝通,把我說的背起來準沒錯! 所以往後我會多寫一些我在生活上發現會常說的話,都是很基本的又實用的,本人胸無大志,沒有要把英文學到多高深的境界,只希望不要說出太奇怪的英文,讓別人聽不懂,當然你能成功說出一句話,可能美國人會回你十幾句,你可能會聽不懂,那就是聽力的訓練了,下篇再來分享我在美國一年來聽力進步的方法,我沒有去上課,完全是自己亂練成的,而且我的基礎本來就不太差,可能不是適用每個人,不過有興趣的人就看看吧!

回到正題,到國外我想幾乎每一個人一定會做的事就是逛街買東西,那有一些重點常用的會話,我目前想到的就以下這些,以後有再想到再補上來:

通常店員會過來詢問你有沒有需要幫忙,她可能會說:Do you need any help? 你如果只是想先逛逛,你可以說:No, I'm good. 或是 No, I'm just looking. "I'm good"這句十分好用,如果在餐廳服務生問你是否要再refill,或是要不要甜點之類,而你不想要了,你可以說:No, Thank you. I'm good.

如果你想要找一樣東西,你可以說:Where can I find + something? 如果你不確定他們有沒有你要的東西,你想問他們有沒有在賣那一樣商品,你可以說Do you have +something? 要記住不是Do you "sell" something,不能直接中翻英喔!

通常來美國就是要買一些便宜的衣服,你找不到你要的尺寸要怎麼問呢? 你可以說: Do you have this in large?(這件衣服有大號的嗎?) 記住不要說L,一定要說完整的字,如果尺寸是數字,你可以說Do you have a size 28 for this?(這件有28號的嗎?)

找到你要的衣服,當然是要試穿看看囉,在美國很多試衣間是要店員幫你用鑰匙打開的,你可以直接問:Can I try this on? 或是你可以說: Do I need a key for the fitting room? 不管怎麼問,店員就會知道你想要試穿,她就會幫你了。

選到喜歡的東西要結帳了,店員一般會先問你:Did you find everything all right?當然啦,通常都買東西了,就是yes囉,或是她會說How did you find everything today? 你可以回說: Everything is just fine.你可能會有她們的會員卡,如果迷糊店員忘記問你,你可以說:Can I give you my 卡名?我會寫卡名,是因為通常不會是叫做VIP card之類的,通常會有她們店家自己的名字。然後通常如果你第一次去她們會推銷你辦卡之類,當然你想辦就給一些基本資料,然後會收到一堆spam(垃圾廣告信),如果不想就說:No thank you.簡單明瞭。

目前就想到這些,希望對大家有點幫助,我知道很多話都不是只有一種說法,不過我認為把簡單常用的記住,把這些話說習慣,反而比記一堆困難的要有用,而且學第二語言也只是要能溝通,能夠成功溝通就應該算是很大的成就吧!

2011年5月16日 星期一

速食店英文

知道去速食店點餐的英文是在美國生活最基本的的要件(是真的,速食店就像是台灣的便當店,又快又便宜,懶得煮飯又沒錢,我就只能去那裏吃飯了),我想基本點幾號餐應該大家都會,通常店員還會問要店內吃(for here)還是外帶(to go),點完餐時我通常喜歡說:That's it或是That's all,讓店員知道我點完了,當你在旁邊等餐時,可能會有別的店員不知道你點過了,他可能會問:May I help you? 你可以說:I have already been taken care of.或是她可能會問:Have you been helped?那你就說:Yes就好。那當你的餐好了,店員通常會跟你說: You're all set. (你的餐點都到齊了),這句就不只是買餐會遇到,很多時候都會遇到,通常去櫃檯辦事,都辦好時,店員(行員)常會說You're all set,很常聽到,一定要會的。

"離題"的英文

在講中文時,常常會說:現在好像有點離題了,不過在英文裡我並不常聽到別人這樣說,John說通常會是講課的人會說:I think we're getting a little off topic. 這就是離題的英文說法。
Example: I think we're getting a little off topic, but I am just trying to get the point across. 我想我們有點離題了,不過我只是想要說明我的論點。

2011年5月4日 星期三

The Hangman's daughter by Oliver Pötzsch


這本小說的作者是德國電視的劇作家Oliver Pötzsch,故事時間背景是mid-1600s的Schongau,那個年代在那樣的小鎮,大家都還迷信有巫婆的存在,被懷疑有行巫術的女人都會被燒死,鎮上有小孩接二連三的被殘暴的殺害,每一個受害小孩身上都有不明的記號,而這些小孩在生前都常常被看到與鎮上一名產婆來往,產婆的工作總是叫人感到神秘,她們懂得各種藥物。即使在把產婆關起來後,還是有小孩被殺害,難道真的是巫術?其中的主人翁是一個人人避而遠之的劊子手(hangman) Jakob Kuisl,他被奉命對他向來信任的產婆刑求,Jacob他不相信巫術的存在,在調查真相的當中,Jacob和女兒Magdalena以及醫生的兒子Simon遭遇到的才是真正的惡魔.....

當初看到有人的書評寫這個故事步調很緊湊,這所言不假,不過我總覺得太多地方都故意在吊讀者的胃口,是有點討厭的那種,我想這也是一個讓人不得不要一口氣看完的要點,不過我會覺得故事前面寫得很吊人胃口,後面結局反而會讓我覺得太簡單,不過我真的很喜歡hangman這個角色,有點像是不完美的英雄,畢竟他是以殺人為生;他懂得很多醫學知識又有先進的調查思考方式,又會打鬥,又有正義感,真的符合一般故事裡的英雄特性。

大體上,是一本滿具娛樂性的小說,故事很簡單,如果閒閒在家沒事,可以隨意的把它看完,順便學一些古時候人物以及物品的單字。只是,到底為什麼書名叫作The hanman's daughter?其實主角的女兒出現的場景不多,不過我想如果書名只叫The hangman,好像比較不吸引人,不知道這是不是原因?

在書的後記中提到,作者本人真的是劊子手Kuisl的後代.主角Jakob Kuisl和他的家人的存在也是有根據的,並且書中敘述的很多hangman有的醫學知識和工作的情況都是有考據的。

故事整體我給它3顆星,如果對那個年代的hangman的工作情況有興趣,並且想要配合緊湊的懸疑劇情來了解一些歷史,這本也算是不錯的選擇。

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

Michael Scott Proposal (The Office)

最近很多人要結婚,讓我想到The office中的Michael Scott的求婚,還滿感動的!只是很感傷老闆角色要換人演了.....The Office不會再是原來的The Office了.....Sigh~
再也聽不到 That's what she said了!!!!!

2011年4月19日 星期二

學英文的好工具:iTunes

之前有朋友告訴我他都用iTunes在台灣聽各種英文廣播,當初並不想嘗試,最近無聊抓了iTunes,免費的Podcasts真的超好用,上面有各式各樣的英文影片和廣播,而且很多都講得比一般人講話要慢一些,不過還算是正常速度,並且可以subscribe,subscribe之後,他會自動把最新的節目下載到你的iTunes,如果有iPhone或是iPod也是可以隨時打開上次沒看完的部分,我很推薦TED,我想很多學英文的人都知道這個網站,在iTunes上也能收看,不過如果想看演講稿,還是要上TED的網站上抓字幕了。
這是介紹iTunes上Podcasts的網頁:http://www.apple.com/itunes/podcasts/

還有一個不錯的book review的網站,叫作Books on the nightstand (http://booksonthenightstand.com/ ),他們的book review是用廣播的方式介紹,還不錯,雖然沒有看過這麼多英文書,常常聽不懂他們在說那一個作者,不過可以聽聽他們用哪些字來評論一本書,還滿有趣的,其實常常上Amazon和Netflix看review,都可以學一些不錯的字,學英文的免費資源真的暴多,大家一起努力吧!

打蛋的英文

最近和朋友聊到作菜,要說到打蛋時,我不知道要怎麼用英文說,我只好說mix,很後悔每次看作菜的節目沒有認真聽,都太專心在看畫面,顧著流口水,上網查發現打蛋,居然是說"beat eggs",真的是給它打下去!

其實還有人用"whisk eggs",whisk也是指打蛋器本身, 還有eggbeater也是用來打蛋的特殊工具,不知道和whisk有何不同就是了

這是網路上教人怎麼打蛋的影片,可以聽到他使用了這些字:

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

Gone with the Wind

昨天晚上是我第一次看這部電影,真的是電影史上最棒的電影,沒想到我快要30歲了才第一次看,我雖然因為沒有中文字幕,所以沒辦法完全了解每一句話,不過每一個人物的個性鮮明,戰爭的畫面令人震撼,有些地方我都看到要起雞皮疙瘩,不過,Scarlett真的很美,而且演得很好,我認為整個故事其實充滿著很多無奈,不過Scarlett那種像蟑螂一樣打不死的能力,真的很令人佩服,不論是道德上對還是錯,很多Scarlett的反應都讓我覺得很好笑,尤其是和Rhett之間的互動,Rhett超了解她,她也有愛上Rhett,不過她一直到最後才看清這一點,不過或許Scarlett還是為了自己,這我就不知道了。


經典台詞分享:

1.Scarlett O' Hara: Rhett, If you go, where should I go? What should I do?

Rhett Butler: Frankly, my dear, I don't give a damn

(最後Scarlett發現他真的愛Rhett,不過Rhett卻執意要離開她了)



2.Scarlett O' Hara: After all,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Rhett走後,Scarlett發現她可以回到她的故鄉Tara,她告訴自己她可以在想辦法把Rhett追回來)



3.Scarlett O' Hara: As God as my witness....as God as my witness they're not going to lick me. I'm going to live through this and when it's all over, I'll never be hungry again. No, nor any of my folk. If I have to lie, steal, cheat, or kill, as God as my witness, I'll never be hungry again.

(南方節節敗退,Scarlett回到故鄉,人事已非,能吃的都被搶走了,疲憊的Scarlett在一無所剩的泥土裡,挖出radish,無法下嚥, 對天發誓,她再也不要經歷這種生活,不論要她偷還是搶,她不會再讓自己貧窮了)


超級好聽的主題曲


2011年4月9日 星期六

小陌生人(The little stranger) by Sarah Waters



這本小說是關於一個原本地方上的英國望族Ayres在戰後風光不在,努力維持僅剩的莊園 Hundreds Hall,整個故事是從這個家庭的醫師Faraday口中描述出來的,Dr. Faraday因為小時候母親曾經在Hundreds工作過,所以他有幸目睹了輝煌時期的Hundreds Hall的內部,他甚至還一直留著當時Ayres夫人給他的徽章,當他發現他能再有機會回到那裏,他充滿期待,不過在他眼前的卻是殘破斑駁的大屋子。書中一直以醫師的觀點敘述,可以發現這個主角在和這個人家交往的微妙關係,有很多時候可以發現雖然Ayres他們已經家道中落,不過在言談之間還是有有錢人家的自傲,這從醫師有時會有不明的厭惡感可看出。不過Dr. Faraday一直和他們維持很好的關係,甚至在後來愛上他們的女兒,我不禁懷疑到底他是愛上這棟房子,還是真的愛上那個女兒。
不過話說這本書是被以鬼故事做宣傳,其實我認為這本書在敘述Hundreds當中發生的奇怪事情時,我在看的當下並不感到特別害怕,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我感覺後座力很強,他的鬼故事並不是像看到貞子,還是拍照時有多一隻手或頭之類的,而是聲音和陰影,這是在一個大房子中最令人害怕的部分,我每看完一部分,晚上睡不著時,聽到一些隔壁房間的聲音,我必須承認真的會毛毛的,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寫作功力。
由於主角是個醫師,他不相信這一切奇怪的事情是因為房子裡有邪惡的東西在作怪,Dr. Faraday會一直盡可能找合理的原因解釋,說實在話我後來看得都想罵人了,我覺得他的解釋根本就等於沒解釋,我認為他太愛這個房子而不想讓他們放棄這個房子,因為Ayres的女兒認為如果放棄,他們或許會快樂一點,這就是這個故事中人物彼此之間最大的衝突吧!我覺得最後最可怕的就是這個房子吞噬了每一個人的心。

這是我第一本鬼故事的小說,我還滿常看鬼片,不過以前沒試過看鬼故事小說,我認為以文字敘述的方式而言,我給這本書滿分5顆星,令人發毛程度也是滿點,不過如果以整體故事好看程度,我想我只會給3顆星,書的一開始其實有點無聊,到三分之一處才開始令我感到興趣,書中有些地方我會覺得有點多寫,不過如果想要被嚇一嚇,又不敢看鬼片,還想體驗一下英國鄉間的氣氛,可以考慮買來看看!

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

Set up的用法

上次看一集the office,Michael要求大家幫他介紹新女朋友,他問Kevin說: Would you set me up?我以前知道set up有陷害的意思,像是"I was set up",指的是我被陷害了,可是Michael這裡說的意思是幫我找約會對象,像是如果有人幫你安排了一個相親,你可以說: My friend set me up on a blind date. 或是My friend set me up with a girl.

另外有一個滿常聽到的詞: hook up,如果你說: We hooked up last night.就是指我們昨晚做了那檔事(炒飯),或是He hooked up with her last night.指的都是同一件事,另一種用法是當有人跟你說I'm gonna hook you up,指的是我會提供你一些東西,可能是實質的或是非實質的,John說他學長最愛跟他說的就是這句話,而他學長的意思是指我會幫你這些臨床上的事情,我想有點是我會罩你的意思

我本來一直以為make out指的也是炒飯這檔事,結果只是指比較久的kissing,像是你可以說: I hate it when my friends make out in front of me.

這些詞都很簡單也常聽到,值得記下來。

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

What a hassle!

我常常喜歡講 "這樣真的是很麻煩耶" ,我發現英文有一個滿不錯好聽的表現方式,你可以說What a hassle! "hassle"指的是某件事令人困擾,可能是因為很難做或是因為會有一些問題產生,Longman線上字典的例句有:
1. I don't feel like cooking tonight, it's too much hassle.
2. It's such a hassle not having a washing machine.

上次看書也學到一個滿有趣的字,如果有人說你的穿著或是你家的擺設很tacky,那是"俗"的意思,上次回台灣看到旅遊頻道有一個美國節目叫做Tacky House,那個節目就是去一些擺設誇張俗氣的人家裡做大改造

2011年2月10日 星期四

第44個孩子 (Child 44)

這本書在博客來的廣告是"銷售量擊敗龍紋身的女孩",衝著這句話我就在Amazon把它買下來看了,結果並不讓我失望。

故事背景是在史達林時期的蘇聯,當時的蘇聯政府讓人民相信他們國家是沒有犯罪,人民沒有自由行動和思考的權利,一開始身為MGB一員的男主角Leo,他被指派的任務是到受害者家屬家中告訴他們他們小孩的去世是一場意外,原因是受害者家屬一直相信死在鐵軌附近的小孩,衣服被脫去,口中有被塞泥土,內臟被挖去,死前被目擊者看到和不明男子在一起,一定是謀殺,可是Leo沒看過屍體,他就只是相信報告中的紀錄,報告中說的很清楚小孩屍體被發現時衣著整齊,判定只是小孩在鐵軌上玩,意外被火車撞死,由於死者家屬一直認定是謀殺,所以到處傳播這項訊息,Leo才需要去向家屬說明,希望他們不要再到處傳播不正確的謠言,這只是一場意外。不過,Leo確實沒看過屍體,他這樣做不只傷了死者家屬的心,更是讓兇手逍遙法外,繼續殺人。這樣效忠國家的Leo,當國家告訴他他的妻子是間諜時,他要相信誰?當他又發現有更多小孩以同樣方式死去,而國家還堅持沒有犯罪時,他是否能對抗整個國家的體制找出兇手?

這是一本會讓你放不下的書,書中詳細敘述了當時蘇聯社會人民因為長期戰爭生活困苦,國家對人民的思想限制,一但被認定為間諜,證據並不重要,事實並不重要,只要是被國家懷疑的人,下場就是被勞改或是槍決,在這之前會先從這些人口中套出更多人的名字,不過這些人真的是間諜嗎?

這本書的敘述很平鋪直敘,閱讀起來很輕鬆,而且這本書讓我感覺在看一部很緊張的懸疑動作片, 非常適合被拍成電影,博客來網站上好像是說神鬼戰士導演已經買下電影版權,我希望電影不會讓我失望。 而且我覺得要練習閱讀英文小說的人也可以直接讀它的英文版,作者用字很簡單,我感覺不太需要查字典就能看懂整本小說,是讓想開始練習閱讀英文的人一個不錯的開始,不過前提當然要是你喜歡這一類的小說,我是很喜歡懸疑神秘的小說,不過由於我常常都睡前看,這本書讓我作了一些惡夢,我打算下一部要看個輕鬆浪漫的小說,好久沒看輕鬆的小說了,我決定放鬆一下,哈~

2011年1月31日 星期一

Is it good to drink?

這是很有名的一句廣告台詞,我記得intern時在郭V那裏時,我的可愛partner宛君常常在模仿那個廣告,我百看不厭他的模仿,到現在想起來還是忍不住大笑~

最近在網路上看到有人問這句話的文法是不是有問題,John認為沒有人會這樣說,不是文法的問題,一般你出去吃飯,你想問對方他的飲料的味道如何,一般就直接問How does that taste?或是How is it? 如果你認為看起來不錯喝,你可以直接問: Is that good? 可是如果你認為看起來不怎麼樣,你可以說 Is that any good? 通常這樣問,對方覺得味道其實還不錯,他通常就會回答:Actually, it's pretty good! 從一個廣告詞的問題,居然可以學到一些生活用語,還真不錯!

2011年1月18日 星期二

百年孤寂(One Hundred Years of Solitude) By Gabriel García Márquez

最近把百年孤寂看完了,對於這一本書,我只有一句話: 不虧是諾貝爾得獎作品!
我並不是很有文學素養的人,所以一開始決定要看這一本書,我有點懷疑我會看得懂這本被稱為魔幻寫實文學的經典小說,我根本不懂什麼是魔幻寫實,而且書名聽起來就很悶,結果出乎我意料的好看,我不驚訝大部分看過的人都是一致的好評,整本書看完我還會想要再看一次,最近讓我有這種感覺的書就只有Stieg Larsson的千禧年三部曲
這本書並不是只有一個故事,而是關於一個家庭的興起和衰落,所以整本書是由許多個關於其中每個家庭成員在100年之間的小故事組成,你可以看到人生的各個樣貌,有一生為家庭付出的母親、由愛引發的悲劇或是夜夜笙歌的生活等等,作者加入了許多像是神話般的情節,很誇張的情節,不過就因為如此而十分引人入勝。書的背面上引用William Kennedy在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中所寫到: "Mr. García Márquez has done nothing less than to create in the reader a sense of all that is profound, meaningful, and meaningless in life" 我認為這句話一句道盡整本書給我的感覺。
故事的背景反映了拉丁美洲的歷史,其實我不了解歷史,有些人說需要先了解這些歷史淵源才有辦法讀這本書,我認為不太需要,我認為如果就享受閱讀作者敘述整個故事的手法而言,有沒有了解這些背景並不重要,如果想要進一步研究更深一層的意義,就需要惡補一下歷史了!
我認為這本書很值得再讀一次的另一個原因是其中有許多很值得深思的句子,我現在還算年輕,不知道之後再看一次,對當中的一些情節或對話會不會有不同的想法。
可以在這裡看到這本書中一些被提出的著名對話或是句子
http://en.wikiquote.org/wiki/Gabriel_Garc%C3%ADa_M%C3%A1rquez

以下是書中最後一段話,我覺得寫得很棒,不過想看書的人就不要看了


















Before reaching the final line, however, he had already understood that he would never leave the room, for it was foreseen that the city of mirrors ( or mirages) would be wiped out by the wind and exiled from the memory of men at the precise moment when Aureliano Babilonia would finish deciphering the parchments and that everything  written on them was unrepeatable since time immemorial and forever more, because races condemned to one hundred years of solitude did not have a second opportunity on earth.
---from "One hundred years of solitude"

2011年1月8日 星期六

最近發現英文中一個邏輯和中文大不同的地方

其實只是一個小地方,不過我覺得這是很常說的一句話,可是有點奇怪,以中文想怪怪,我發現上次我和John要去一個朋友家吃飯,John在電話裡跟對方說: So we'll come over around seven.奇怪吧,以中文翻譯起來會變成,我們會在七點左右"來"你家,不是應該要用"去"你家嗎?不過,事實上這就是正確說法,你就是要去別人家時,你要對對方說 I'll come over......
John的解釋是說要以對方觀點說話,不過不管是為什麼,背起來就對了!